正航儀器壓力鋼管焊后消應處理和焊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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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5-09-08
正航儀器壓力鋼管焊后消應處理和焊補
焊縫內部或表面發現有裂紋等危險性缺欠時,應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制訂措施后,方可焊補。
焊縫內部缺欠應用碳弧氣刨或砂輪將缺欠清除并用砂輪修磨成便于焊接的凹槽,焊補前應檢查。如缺欠為裂紋,則應用磁粉JB/T6061有關規定或滲透JB/T6062有關規定探傷檢查,確認裂紋已經消除,方可焊補。
當焊補的焊縫需要預熱、后熱時,則焊補前應按本規范第6.3.15條中的規定進行預熱,預熱溫度應比正式焊縫預熱溫度高出20℃~30℃。焊補后按本規范第6.3.18條的規定進行后熱。
返工后的焊縫,應用射線探傷或超聲波探傷復查,同一部位的返工次數不宜大于2次,高強鋼不宜大于1次,否則,應制訂可靠的技術措施,并經專門研究后,方可焊補。返工后的焊縫,應用超聲波探傷或射線探傷復查。
不銹鋼、高強鋼鋼板表面不得有電弧擦傷和硬物擊痕。若有擦傷或擊痕應將其打磨出凹槽,若打磨后的深度大于2mm則應焊補。
管壁表面凹坑深度大于板厚的10%或大于2mm的,焊補前應用碳弧氣刨或砂輪將用砂輪將凹坑修磨成便于焊接的凹槽,再行焊補。如需預熱、后熱,則按本規范第6.3.15條和第條的規定進行。焊補后應用砂輪將焊補處磨平,并認真檢查有無裂紋。對高強鋼還應用磁粉JB/T6061有關規定或滲透JB/T6062有關規定探傷檢查。
1基本規定
高強鋼不宜做焊后熱處理消應。
鋼管和岔管焊后消應處理應按圖樣或設計技術文件規定執行。
2焊后消應處理
碳素鋼、低合金鋼焊后消應熱處理溫度應按圖樣規定執行;圖樣對焊后消應熱處理溫度未作規定時,則可根據鋼材特性、焊接性試驗成果在580℃~650℃區間選取,對于有回火脆性的鋼材,熱處理應避開脆性溫度區。
碳素鋼、低合金鋼的鋼管、岔管在爐內作整體消應熱處理時,工件入爐或出爐時,爐內溫度應低于300℃,其加熱速度、恒溫時間及冷卻速度應按下列要求控制:
a.加熱速度:升溫至300℃后,加熱速度不應大于220×℃/h,且不大于220℃/h,可不小于50℃/h。
b.恒溫時間:碳素鋼每毫米壁厚需2min~2.5min,且不少于30 min,保溫時各部溫差不得大于50℃。
c.冷卻速度:恒溫后的冷卻速度不應大于275×℃/h,且不大于275℃/h,不小于50℃/h。300℃以下可自然冷卻。
上面式中δ為焊接接頭的板厚(mm)。
碳素鋼、低合金鋼的鋼管、岔管在爐內作整體消應熱處理確有困難時,允許采用局部消應熱處理。加熱寬度應為焊縫中心兩側各6倍以上板厚的區域。加溫、保溫、降溫速度和時間與爐內整體消應熱處理相同,內外壁溫度應力求均勻,在加熱帶以外部位應予保溫,以減少溫度梯度,防止產生更大的熱應力和影響母材的組織及性能。
消應熱處理后,均應提供消應熱處理曲線。作局部消應熱處理后至少應提供一次消應熱處理后消應效果和硬度測定記錄,焊接接頭硬度要求按本規范第6.1.22條執行。
鋼管和岔管若采用爆炸消應處理,施工前應針對具體材質和結構型式,通過爆炸消應工藝試驗確定合理的消應規范參數,確保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及消應效果滿足設計或相關要求。
采用振動時效消應工藝,施工前應通過工藝試驗,確定合理的振動消應規范參數,確保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及消應效果滿足設計或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