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氣及磁吹斷路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1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
2測量每相導電回路的電阻;
3測量支柱瓷套和滅弧室每個斷口的直流泄漏電流;
4交流耐壓試驗;
5測量斷路器主、輔觸頭分、合閘的配合時問;
6測量斷路器的分、合閘時間;
7測量斷路器主觸頭分、合閘的同期性;
8測量分、合閘線圈的絕緣電阻和直流電阻;
9斷路器操動機構的試驗;
10測量斷路器的并聯電阻值;
11斷路器電容器的試驗;
12壓力表及壓力動作閥的檢查。
注:1發電機勵磁回路的自動滅磁開關,除應進行本條第8、9款試驗外,還應以下檢查和試驗:常開、常閉觸頭分、合切換順序;主觸頭和滅弧觸頭的作配合;滅弧柵的片數及其并聯電阻值;在同步發電機空載額定電壓下行滅磁試驗;
2磁吹斷路器試驗,應按本條第2、4、6、8、9款規定進行。
二、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本標準表10.O.2的規定。
三、測量每相導電回路的電阻值及測試方法,應符合產品術條件的規定。
四、支柱瓷套和滅弧室每個斷口的直流泄漏電流的試驗,按本標準第10.0.4條的規定進行。
五、性材料空氣斷路器應在分閘時各斷口問及合閘狀態下進行交流耐壓試驗;磁吹斷路器應在分閘狀態下進行斷口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應符合表10.O.5的規定。
六、斷路器主、輔觸頭分、合閘動作程序及配合時間,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
七、斷路器分、合閘時問的測量,應在產品額定操作電壓及氣壓下進行,實測數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
八、測量斷路器主觸頭三相或同相各斷口分、合閘的同期性,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
九、型量分、合閘線圈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10MΩ;直流電阻值與產品出廠試驗值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十、斷路器操動機構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10.0.12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注:對應于本標準表10.0.12-5中的“液壓”應為“氣壓”。
十一、測量斷路器的并聯電阻值,與產品出廠試驗值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十二、斷路器電容器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19章的有關規定進行。
十三、壓力動作閥的動作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壓力表指示值的誤差及其變差,均應在產品相應等級的允許誤差范圍內。
http://m.bag2do.cn